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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千四百二十六章 白纸!【来起点订阅呀】

    一秒十三四米,确实很快,比起奥运会冠军都快了不少。

    但这个速度,只是贾珑在非洲行尚未拥有轻功身法前,就已经能够做到的速度。

    所以对她而言,避让完全不在话下。

    噗!

    女孩已经没时间穿鞋,所以就那么光着白嫩嫩的小脚丫,用力一蹬地,往一侧纵跃开来。

    她这一跃,速度何止一秒十三四米,起码有个十五米上下。

    千万别小看这一秒只相差一两米的速度,要知道,一秒差个一米,跑百米能差了好几米,放在普通人类中,百米差了几米,已经是奥运冠军与普通跑步爱好者之间的区别。

    所以那面目呆板的红眼人男子,凶恶一扑自然而然扑了个空。

    他的动作只是跑步快,转身与变向方面,却很是僵硬。

    所以贾珑趁其不备,人自躲避的奔逃之中,猛的踏出八步赶蝉步伐,硬生生扭转身形,从奔逃,变成力量返身一击。

    她光洁的脚丫提起,以脚面对准这红眼男子的面颊,狠狠一击踹去。

    嘭!——

    这一脚下来,仿佛山摇地动,恐怖的鞭腿力道,击打在男子面颊之上,犹如放鞭炮,令得整个树林都摇晃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哇靠!好痛!他脸是用铁作的吧。”

    贾珑这一脚丫侧踢过去,纵然将面无表情的红眼男子,一击踢得往后翻滚飞出去,可她本人同样只觉脚背磕上了一块石头,磕得她脸色瞬间白了一下。

    这就叫伤敌一千自损八百。

    脚掌落地,就感到一阵剧痛,让她咬牙切齿,恨方才为啥不冒点险,快点套上丛林靴了事。

    要知道,贾珑这位在众多网民心目中,擅使‘无情长腿踢’的漂亮美眉,其实以往的踢技效果里,很多时候都在利用那双包铁丛林靴。

    一旦没了头部包铁的靴子便利,嫩嫩的光脚,踢人家身上就算快准狠,但自身受伤的可能性也大,毕竟她本质而言,还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体质呀。

    这一脚下来,如果不是有金钟罩铁布衫在用横练内力挡着,她自己都得硬生生把脚丫给踢断掉。

    “嘶……切换女武神模式吗?”

    贾珑让自己发麻剧痛的脚丫放地上,还很倒霉的被一根树枝刺了一下,感觉足底可能流血了。

    这下子,她想切换女武神模式了。

    不存在无人机拍摄情况下,她完全可以不顾暴露,毫无顾忌的切换女武神模式。

    可这一念头刚升起,她又想到自己荒野珑模式,已经变成‘高手榜’第三名。这还是没计她当今掌握剑法的战力排名。

    算上最厉害的剑法,荒野珑挤身到普通超级高手行列,不上榜那种,也应该没太大问题了吧?

    这样的实力,还动不动切换女武神模式吗?

    贾珑感觉,自己对女武神模式,从一开始的不喜,到后面的不得不接受,再到现如今,啥情况都想切换女武神模式,变成太依赖了,这不好。

    大概从系统的角度看,这就叫前倨后恭,大型‘真香’现场吧。

    系统要是人,该多得意呀。

    “对,不切换!我自己的战斗力也很厉害了好不,这个红眼人,看着面目可憎,实际没那么厉害。”

    “何况,换成女武神模式,会消耗很大的能量,今天冒雨走了这么久,肚子早就饿扁了,如果切换女武神模式,消耗得多大啊,就算切换过去,可能连动手的力气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贾珑说服了自己。

    对这面目诡异,但战斗力明显不强的红眼人,没切换女武神模式必要。

    这也是让贾珑竖立正确的自信心,否则真的与她心底想的一样,以后会越来越依赖女武神模式,甚至有可能,未来有一天她会一直换在女武神模式,而不切换回来。

    那岂不是说明,真正的自己,也就是‘荒野珑’消失了?

    那太可怕了。

    “他肌肉骨骼很大概率是比我更坚硬的,实际战斗力,大约是中等以上红眼人战士,相当于高手级别了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先穿上鞋,或者拿到武器,否则单靠拳脚,想打败这家伙不容易。”

    眼看着那滚在地面几圈,又挣扎着爬起身的红眼人男子,贾珑做好战斗分析,忍着脚面的痛楚,足底还摸黑,踩着树枝石头什么的,朝摆放靴子的地方移动过去。

    没枪支也没刀剑的情况下,贾珑发现自己赤手空拳,还真就打不赢一位中等红眼人战士。

    至于那起身的红眼人男子,起身后让人更为毛骨悚然。

    因为受了贾珑一脚爆踢,他脖颈好像出了什么问题,脑袋不自然歪到一边,好像耸搭在肩膀上,可面容之上竟毫无一丝的痛苦之色,甚至浮现出一抹笑容来。

    他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,脸上遭受踢技而凹陷的坑洞,有鲜血流淌而下,真正叫人汗毛都竖起。

    踏踏踏!

    不待贾珑跑到水道旁,套上靴子,他又大张开双手,往贾珑这拥抱而来。

    “还是抱着过来,如果不是气势汹汹,我都以为你没恶意。”

    贾珑冷哼一声,踩了一脚泥的脚丫子,已经伸进丛林靴里,整个人刹那多了一股底气。

    这丛林靴,别看平时她对观众们强调的次数不多,却一直是她认为,装备里最最重要的物品之一。

    千里之行始于足下,贾珑都不止走了千里,甚至在整个世界上,走了上万公里的距离了,全部靠的都是这一双作工精良的丛林靴保护自己娇嫩的小脚丫。

    因为其设计头部包铁,贾珑还用它解决了数量不等的红眼人、红眼动物、以及诸多危机,平时碰到些坚固的障碍物,也是习惯性一脚踢过去,很大可能性是一脚就把小树木都踢倒的。

    如果说她浑身的装备里,哪一样是用的最顺手的,那么就非得属这双穿了半旧的丛林靴不可了,而且不是之一,就是唯一。

    所以一套上这件户外装备,她就觉得有了安全感,连带方才剧痛的脚面,都少了许多痛感。

    “去死吧!”

    她扬起大长腿,只觉靴子重量很沉,但正因为习惯了这种沉重,虽然速度比起光脚慢一点点,却更可以切身感受自己踢技的惊人劲道。

    同时,大长腿的出击,威胁性也提高了一个档次。

    嘭——

    这回贾珑用的是前蹬,因为红眼人男子是正面抱上来的,用这一脚蹬技,可以轻易把他隔离开来。

    不出意料,对方整个人往后面倒飞出去,然后还打了几个滚。

    只是反作用力,也让贾珑无法稳定身形,人跌跌撞撞退进水道,踩得溪水涟漪,哗哗作响。

    就算如此,贾珑脸上,也重新绽放出一丝胸有成竹的微笑。

    果然,没有武器和有武器,还是有区别的,纵使这武器,只是脚底下穿了鞋子,那也是天与地的区别。

    当然了,若手持着系丝充手枪,或者拿那把龙泉剑在手,她有把握几秒钟就放倒这个红眼人,甚至来五个六个未持武器的,她都不惧。

    可惜,她刚才大意了,没毛毛放哨的情况下,还独身一人到水道洗漱,连武器都没带,这是一个教训。

    “毛毛,你不用来,爸爸自己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贾珑在脑海中,对听见动静,想要外出帮忙的毛毛道了这么一句。

    她跟这中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