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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三 狼群之血

向我们。

    其中几个盯上了我,两个在前,两个在后,前方的两个猛然冲刺,我用爪子将他们逼退,但后面的两个扑上我的背部,疯狂撕咬我的血肉,我在大喊,可听不见自己的叫声,随后,我倒地了。

    我听见繁花喊道:“救海怪!”

    头狼:“让他去!”

    让他去?是啊,我是残废的狼人,被狼母所抛弃的受诅咒者,从我诞生的刹那,我对整个族群就是累赘。

    背上的剧痛如针一般刺入我的心脏。

    我看见一束阳光下,我的母亲朝我微笑着,说:“海怪,你要坚强,妈妈是不会放弃你的。”

    她身上的花香传入我的鼻子。

    我睁开眼,鼓足力气在地上打滚,一口咬碎了血食尸鬼的脑袋,又一爪子将另一个开肠破肚。其余两个试图抓住我的双足,可我跛的那只脚一缩,它抓了个空,随后,我用完好的那只脚摘掉了它的头。

    剩下的那个咬上我的气管,我用爪子连刺它数下,将它撕烂。

    我躺在地上,血液不止地朝外流。我的同伴也在苦战中不断倒下。

    突然间,一种不同的狼嚎声传来,我看见一些幽灵般的狼形冲入阵中,将那些血食尸鬼杀散,救下了我们。

    是那些刚格尔的血族,他们是我们的盟友。他们也擅长变化形体,尤其是变成人狼,从外形上看,与我们并无差别。可我能感受到他们的血是冷的,他们更像是披着狼人皮毛的尸体。

    战斗结束后,没一个狼人被杀,我们的生命力极其顽强。头狼找到刚格尔血族的首领,笑道:“齐格,多亏了你。”

    齐格冰冷的脸上露出笑容,可旋即被忧愁所取代,他说:“听说斯密茨血族占领了神庙。”

    头狼急道:“什么?他们怎么知道神庙在哪儿?”

    齐格说:“他们中的巫师获得了恶魔的帮助。”

    头狼露出凶恶的表情,说:“我们必须把神庙夺回来。”

    齐格说:“这并不容易。”

    斯密茨的血族是随着欧洲殖民者来到美洲大陆的,而我们狼人已经在这里生存了许多年,与那些印第安人的祖先一起于此定居。这些斯密茨的血族与我们世代为仇,这血仇一直延续了万年的时间,如今,他们发现了这新大陆后,与我们之间的血战又一次开始。

    斯密茨血族极其狡猾,他们利用人类的枪炮屠杀原住民,我们则利用我们强大的体能帮助原住民对付那些殖民者。战争升级,斯密茨血族便将他们引以为傲的致命武器——血食尸鬼投入战场,它们数量太多,这让我们处境极其不利。

    幸亏随后刚格尔的血族决定帮助我们,这极大地缓解了战况。

    我们的族群守护着神庙,神庙中狼母的图腾对我们至关重要,它是我们精神的图腾,通过对它的供奉,我们族中的勇士变得更为强大。刚格尔认为那狼母是他们一族的祖先艾诺亚,我们却只叫她“狼母”。

    我总认为双方说的不是同一个人物,在历史细节上,关于狼母与艾诺亚体现出显著的不同,但目前是求同存异的时候,而且,刚格尔血族与我们狼人通常互相认为是兄弟,即使他们是死者,我们是生者。

    头狼大声道:“他们到底想做什么?亵渎我们的神?摧毁我们的精神?那只会让我们愤怒,让我们热血沸腾。我们誓要消灭每一个斯密茨血族!”

    齐格:“斯密茨精通巫术,他们在找寻一件能聚集强大信仰的古物,并将恶魔束缚在那古物上,我认为他们选中的就是狼母的图腾。”

    头狼说:“决不能让他们得逞。”

    齐格:“的确,所以必须尽快。”

    族中的巫医并未给我治伤,繁华说:“为什么?海怪也英勇的奋战了,他一个人干掉了四个血食尸鬼。”

    头狼说:“没时间了,他留下,我们剩余的前去支援神庙!”

    繁华叹了口气,回头对我说:“海怪,抱歉,你小心一些,我认为这里不会再有血食尸鬼了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我见到了妈妈。”

    繁华愣了愣:“可你你的母亲在你出生时就去世了,你不可能见过她。”

    族人说话总是直白的,这让海怪开始流泪,族中的雄性狼人嗤笑道:“哭什么?”“别像个懦夫一样,海怪,你是个瘸子就已经够糟糕的了。”“哭泣者会在下一次大会上被驱逐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我确实见到了,我记得我母亲的模样!”

    没人听我说话,他们已经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