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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2章 咱们可以自封诗士嘛

你这是什么浅薄观点!”莫元比莫炎大两岁,直接呵斥道。

    过去周朝的时候,楚国一直被中原诸侯称为蛮夷,参加了灭商的战争之后也只被封为“子爵”,远不如宋国的“公国”,齐国、鲁国成王时晋国的“侯国”,甚至不如郑国,“号为子男”,和最后统一中国的秦国一样,都是五十里起家。

    那么,楚国国君就被扼住了命运的咽喉了吗?

    不!

    命运决不能使我屈服!

    到了周夷王的时期,楚国一看老子地盘都这么大了,比起周天子也不差,我还当个毛线的“子爵”啊!

    我还是自封为王爵吧!

    就这样,楚国第一次自封为王,一下就跨过伯爵、侯爵、公爵的界限,可谓大逆不道!

    其他国家当然不承认,但是在自己家里,根据自身实力,也无可厚非。

    但不管怎么说,楚国的“王”虽然是自封的,可是叫着叫着,大家也都承认了,甚至到了战国的时候,大家也纷纷效仿,自封为“非官方认证”的王爵,齐国秦国更猛,直接自封“东西二帝”,秦国最后还真把这一套“自封”的东西完全让天下认可,并传承至今……

    莫炎呆呆地看着慷慨陈词的莫元,恍惚中感觉他就好像是先秦时的谋士,总是能说出各种令人信服的道理:“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后得一夕安寝。起视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……”

    忽然就有一种感觉,自己已经远远被兄弟几个甩在身后,他们可能真的有与钟氏兄弟一战的实力!

    只不过……

    “元哥,你老兄不是总看鬼怪故事吗?”莫炎奇怪道:“怎么忽然谈起先秦历史,也头头是道了?”

    “对啊!为什么呢?”其他兄弟几个也有同感。

    莫元老脸一红,没好意思说,自从陈成封他为“比兴大师”之后,他回去好好研究了一下“啥是比兴”,也从头开始翻。

    不过虽然是民歌,可也仍然需要了解一些背景知识。于是他抱着一本一本,挑灯夜读,看得不亦乐乎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孔子、左丘明写的故事,可比写鬼怪故事的那些作者,笔法高明多了,又曲折离奇,看了还想看。

    结果现在就用上了。

    “我平日里花费在读书上的时间,又岂是你们四个能比的呢?”莫元大言不惭道:“放心,今日有我,莫氏的威严,绝不会损伤一分一毫!”

    其他四个人都十分感动:“那咱们上吧!”

    钟氏兄弟那边也排兵妥当,问这边道:“哪一位先上啊?”

    “既然你们针对的是我,那我岂有缩在人后的道理?”莫炎站出来道,其实按道理,他是东横西宰里的“中破天”,“诗破苍穹”,应该最最为霸气才对。

    可是,宜州“百年来最年轻的诗士”莫炎公子,必须要承认,这些人中,水平最烂的就是他——

    可能也就比始安七少强一点点。

    钟氏兄弟对自己的水平再熟悉不过,也没有藏拙的理由。

    何况,如果自己不第一个就出阵的话,后面的人实力只会一个比一个强,更加没有机会取胜了。

    “噢?莫公子竟然上来就亲自出马了?锐气不减嘛!”钟矩笑道:“那我们这边派出……小果,这局你上吧!”

    一个叫“邓果”的黑黑瘦瘦少年站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你们是客人,你们出第一题吧!”莫炎还算有点风度。

    “嗯,第一题比什么呢?”钟矩拿不定主意,看向大哥,钟规看了看莫炎家的兰园,建兰正开得灿烂,随意道:“第一题就以‘兰’为题吧!”

    “嘶!”陈成又有些牙疼,怎么这老套的题目又来了……

    但是莫炎几个人听了无不喜出望外!

    因为这题目陈成来的那天刚刚写过啊!

    甚至有好几首首现成的“好诗”可供借鉴!

    莫尘、莫枫、莫元三个人都对着莫炎连连使眼色!

    有现成的诗不用,那你就是大傻瓜!

    莫枫的意思,是让莫炎抄自己的“醇香入药能医病,秀色登堂可治伤”,通俗实用,感受美的同时学习生活小妙招;

    莫尘的意思,自然是让莫炎抄自己的得意作品“半吐黄蕊泫雅韵,清风送香附翠衣”,撞色设计,一见难忘,让你在绚丽的画面中感受热烈的情感!

    莫元展示他元尊的霸气,你们那些都不是正道,只有我的比兴大法才是正道!

    全部给我闪开,只要用了我的这首诗,直接赢在起跑线上!

    陈成看着这三个人指手画脚、出谋划策的样子,真想告诉他们:

    他们这三首诗都挺烂的……是我一直在误导你们啊!

    但是莫炎作为一个在岭南诗坛混迹一年有余的“老牌少年诗人”,该有的骨气还是有的,能自己写,那我还是要自己写!

    谢绝了三位狗头军师的建议,自己咬着笔头开始构思。

    事实上,他不但不抄他们三个的,连自己平日的习作也没打算照搬,而要现场重写一首新的。

    第一组选手因为诗力都一般,所以现场作诗需要一点时间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
    最终,两人分别呈上来一首七言绝句,邓果写的是:

    居雅因君远世尘,老根嫩出碧如茵。

    兰花不比桃枝火,清气能知草叶新。

    陈成看完之后心想,唔,写得还可以啊,兰花虽然比不上桃李争妍,但是自有一股芬芳气息。

    基本上可以算是已经入门了。

    在看莫炎的诗之前,陈成都为他捏了一把汗,很怕他又写出那种味如嚼蜡的生搬硬套之作,让众人都尴尬。

    莫炎写的是:

    偏爱清闲偏爱寂,不争艳丽不争新。

    常做我家园内客,四时常种四时春。

    陈成的第一反应竟然是……

    我靠……

    怎么感觉还可以的样子……

    通俗流畅,就像他自己写的“不争艳丽不争新”。

    难道这小子突然“觉悟”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