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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0章 血歌的‘秩序’

    “你在这里都坐了一天一夜了,脸上一会儿愤怒一会儿狂笑,还汗流不止,像个白痴一样,你还问我们怎么了。”艾莉婕没好气的答道。

    格里菲利抬头见众人都在点头,证明艾莉婕所言非虚,又摸了一把脸,可不是吗,一脸的汗渍,他没想到自己沉入意识之海中这么一会儿,就过了一天一夜了。

    “奈何说你潜入狱凤的意识中去了,怎么样,看到什么了。”艾莉婕忍不住好奇道。

    格里菲利的还记得个屁啊,他潜入狱凤灵魂中意识体,已经完全自爆了,他记忆也就停留在意识进入狱凤灵魂前的那一刻,他故意逗道:“我看见一个美女脱光了在洗澡,我看得清清楚楚,那个美女的右大腿上有一个伤疤..”

    “你去死吧。”艾莉婕毫不留情的一脚把虚弱的格里菲利踹倒,捂着脸跑出去了,众人见状,已经知道他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,纷纷离去。只有格里菲利和留下来的奈何知道,从意识之海超脱出来的他,精神力已经消耗的一干二净,确实当得起虚弱二字。

    “奈何,我怎么不记得进入狱凤的灵魂本体后的事了。”格里菲利不甘心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你现在的灵魂并没有什么不对,说明你潜入狱凤灵魂本体的意识已经自我摧毁了,做的很对,如果让狱凤吞噬融合你的意识,她就会逐渐强大起来,并在以后慢慢的跟你的灵魂意识融为一体,完全主导你的意识之海。”奈何想要帮格里菲利拂去脸上的汗渍,手伸到他的脸上,才发现自己有心无力。

    格里菲利装着低头沉思的样子,假装没有注意到奈何眼中的落寞。

    有些话,安慰等于伤害。

    格里菲利再也不敢轻易的尝试进入狱凤灵魂了,醒来后他才知道,原来在意识之海中聚起意识体,是件非常消耗精神力的事情,不过,他的精神力支持他在意识之海中遨游了一天一夜,这点倒让他有点沾沾自喜的。

    在失败中,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,这就是格里菲利。

    绯梦森林的夕阳,就像这座森林一样,充满了梦幻的色彩,天边没有了橘红色的火烧云,却有更绚丽的七彩的霞光,就像一块染上了七彩色调的巨大幕布般,挂在西方,完全遮掩了夕阳的光辉。

    在绯梦般的七彩霞光中,一条银龙从环形山脉中冲天而起,她全身亮银色的鳞片,反射着七彩的光辉,把她映衬的神圣而高贵。萝拉飞翔于云端之上,回首遥望下方养伤近二十天的山洞,眼睛中充满了蛇胆味和烤蛇味的不舍,张开喉咙亢鸣一声,跟这里的山水烤蛇告别后,急速向着南方飞翔而去。

    在很多从未到过恶魔深渊的人的认知里,认为恶魔深渊就是从南向北把暗黑之地一分为二的存在。其实不然,恶魔深渊还有很多向着西方裂开延展的分支,这其中最大的一个分支,人们叫他血歌大溪谷,在血歌大溪谷的终点,就是暗黑之地百年来新兴的势力,血歌城。

    从极西卡卡娜山脉流转而来的黑水河,绕着血歌半圈后,注入了血歌大峡谷中。血歌是暗黑之地最像人类城市的聚集点,它有修葺的高大而整齐的城墙,一个个幽深的垛口里,架装的是从神圣联盟走私过来的军弩,高耸的箭塔每隔五十米一个,上面时刻游动着弓箭手和法师,他们犀利的目光和强大的感知,时刻注意着血歌城里城外发生的一切。

    聚集点内,街道纵横交错,店铺密布,居民区和商业区被清晰的隔绝开来。如果说影月谷代表的是繁华,罪尘代表的是自由,那么血歌,代表的就是秩序。

    在暗黑之地,是最难执行秩序的地方,血歌,却用它的铁拳加冷血,构建了一套属于自己独有的秩序,欺辱谩骂、强取豪夺、杀人越货、打架斗殴,这些事情在血歌一年你很难见到几次的,如果有人作奸犯科,实力弱的,当场就会被无处不在的血歌佣兵们击杀,如果实力强大的,则会被血歌首领礼貌的请到城外决斗,很少有人知道血歌首领的真实身份,更没有人知道支撑血歌秩序的神秘势力来之那里,这里的人只知道一点,凡是被首领邀请出城决斗的人,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
    但是,血歌城奉行了百年的秩序,却在十几天前被打破了。当日一队八只鹰鹫空降到血歌聚集点中央赎罪广场上,下来八个兽人在一个妩媚至极的女子带领下,走向了聚集点内最奢华的馨兰旅馆,路上一个流浪者爬在路边旅店的窗户上,向着翘着五条尾巴的狐女吹了声口哨,结果被狐女一道诅咒射线化成了一堆枯骨。这一下激起了轩然大波,巡守的佣兵来了足足百余人,全部被对方的一个牛头战士,一刀两断。

    但是…血歌的首领却迟迟没有向她们发出决战的请求,并公开宣布她们为贵宾,在血歌停留区间,任何人冒犯她们带来的损失,属于咎由自取,并表示她们血歌所有的消费,将有首领府买单。

    这队兽人,成了血歌建立有史以来,第一个打破血歌秩序的人。很多血歌人,心中其实已经了然,什么秩序?实力就是秩序,只是血歌城的秩序起点,比其他聚集点的起点高罢了,只要你有实力,照样可以倾轧血歌的秩序。

    血歌人不仅在心里期待,谁会成为第二个超脱在血歌秩序之上的人。

    或许冥冥中的某个神明,感应到血歌人这种犯贱的祈愿,于是,就把他送来了。

    当一条优雅而高贵的银龙,划破了血歌天空的夜幕,降落在灯火通明的血歌时,几乎一瞬间所有的血歌人都知道谁来了,贬义的说法是,失败的屠龙者——第九骑士格里菲利;褒义的说法是,敢于向传奇巨龙挑战的强者——第九骑士格里菲利。

    如大多数血歌人所愿,这个据说嚣张的不得了的第九骑士,从龙背上一下来就跟血歌佣兵们接上了火。

    血歌的财政收入,除了交易税外,大部分都来源于进城费上。除了血歌的原住民,不论你从哪里来,对不起,按人头点,每人一个金币拿来。这是相当高的,但是血歌太平啊,花钱买平安,没有人不舍的。

    像格里菲利他们这种越过城墙直接空降的,则有城里的佣兵代收。本来奎奴已经打算讨钱了,手都已经摸进了钱袋里,结果艾莉婕在奎奴身后冷哼了一声,丢了大半袋子紫金币的她,现在一听到有人要钱,心里就很不爽。

    说实话,奎奴跟艾莉婕也算不打不相识,从腥牙半岛到昂达里尔,再到绯梦森林,艾莉婕虽然贪婪了点,但是一路生死相伴,偶尔真情流露的她还是挺招奎奴喜欢的。所以奎奴很是知心贴意,把抓到手里的金币,又放了回去,对着收钱的佣兵木着一张脸,就差说,我没钱,你能把我怎么着?

    这群佣兵都知道格里菲利的身份,但是就算你老子德龙来血歌也得乖乖的交钱,凭什么你就能例外?而且,十几天前兽人们的事,搞的这群佣兵们很窝火,我们惹不起兽人,还惹不起你么?一见奎奴的态度,立刻就亮出了刀剑,本意也就是吓唬一下,提醒一下对方现在在哪里。

    格里菲利的队伍中没有牛头人战士,却有每天吃饱饭后等着打架砍人的孓骷,他一见对方着架势,兴奋的不得了,连龙都砍过的他,现在自信心膨胀到压根没把这群小脚色当盘菜的地步,招呼都不打一声,抡起斧子激活了飓风法阵,就是一片血肉横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