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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学习历史——中国宪政史

会选举;1913年4月召开第一届国会(被称为“民元国会”),国民党获得392席(共862席),成为第一大党。并产生《天坛宪草》(中华民国第一部宪法)。

    (此国会直到1924年北京政变后才停止活动)

    9、革命派的活动:

    国会虽然召开,国民党也取得巨大成功,然而,宋教仁于1913年3月底被刺杀(此事有两种议论:袁杀、孙杀;认为是孙中山杀者,是国为宋教仁当时在国民党中声望极高,已超过孙中山,且许多事情与孙中山意见不一致,孙中山不能领导国民党,因而不满,以至于孙中山的忠实维护者将宋教仁刺杀;袁杀论则是因直接凶手武、应等前后翻供而得出。另外,也有人认为是赵秉钧因与宋争内阁总理一职而指示人暗杀,总之宋案成谜。)

    但宋死后,国民党内部形成两派:有人秉承宋教仁遗言,主张不破坏民主进程,依法逞凶。孙中山则主张兴师讨袁,即进行了“二次革命”;

    袁下令讨孙,驱逐国民党议员,国会人数不足,因而另组“约法会议”,取代国会;1914年成立参政院,行使立法职能。

    10、

    袁世凯称帝:袁称帝并非反对“宪政”,而是“君主立宪”与“共和宪政”的争论结果。

    一部分人,如杨度、康有为等人为代表,认为下层民众没有共和基础,应该有“君主”。因而,1915年12月袁世凯在“举国”一片“拥戴”声中“称帝”。(据说袁被一部分人假造的舆论蒙蔽)

    但共和思想已成潮流,随着袁世凯称帝,全国上下一片骂声。包括梁启超等人都坚决反对帝制。因而发生了“护国战争”(蔡锷甩先发起,注:蔡东坡乃是梁启超的弟子,当时在北京,由梁护送出走日本,转回云南。)

    最让袁世凯震动的是:其嫡系北洋军队中如冯国璋、段祺瑞等人也反对帝制,并联合五省秘密通电,袁世凯得知后,又宣布废除帝制,最终郁郁而死(1916年)。

    11、

    北洋时代的宪政:

    袁死后,陷入军阀割据状态。正统的中华民国政府即“北京政府”。主要经历了“皖系统治”(-)、“直系统治”(-)、“奉系统治”(1926-1928)三个时期。其中皖系以段祺瑞为首,直系以冯国璋为首(冯死后,由曹锟与吴佩孚控制),奉系为张作霖。

    1)、1916年,袁去世,黎元洪由副总统就职总统,恢复“临时约法”和“民元国会”,称“第二期常会”。由于府院之争<段与黎的权力争斗>,张勋复辟,驱散国会。

    2)、皖系统治:段驱走张勋,主张“再造共和”,重选“国会”,即1918年8月第二届国会(被称为‘安福国会’,存在二年,由段操纵)。

    由于段祺瑞拒绝恢复《临时约法》,孙中山等人与反段军阀一起进行“护法运动”。

    3)、直系统治:1919冯国璋去世,直系由曹锟吴佩孚控制。1920年直皖大战,直奉联手打败皖系,段下野,直奉控制北京政府;1922年第一次直奉大战,直胜;

    直系恢复了“民元国会”,号称“法统重光”。但因1923年10月“曹锟贿选”。国会被称为“猪仔国会”。不受贿议员则另外召开“非常国会”。

    4)北京政变:1924年9月第二次直奉大战期间,冯玉祥受张学良之贿,趁机发动北京政变(10月)驱散“猪仔国会”。冯受局势所迫,请段主政成立临时政府,段下令“非常国会”制宪;而“非常国会”认为“政府命令”起草宪法,非真正的“民意”(非常国会代表只有200人左右),因而拒绝,要求重新召开国会。段则要求解散国会。

    同年孙被段、冯电约共商国事,孙发表“北上宣言”,要求重组“国民会议”,1925年3月于北京召开“国民会议”促成会。但孙中山同年去世。4月“非常国会”被段取消。

    1926年段镇压“三.一八”北京学生运动,4月被冯玉祥驱逐下台。

    5)、奉系统治:1926年4月,张作霖击败冯玉祥入京控制北洋政府。1927年蒋介石率军北伐,张作霖被推举为安国军大元帅,与北伐的国民革命军作战。1928年6月张因不敌而退回关外,6月4日在皇姑屯被炸。张学良继任东北保安司令,不久改旗易帜,南京国民政府统一中国。

    (另外,值得注明的是: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,满清废帝在日本扶植下在东北成立“伪满洲国”;而日本人妄图另扶植傀儡成立华北自治政府,无论吴佩孚还是段祺瑞,在日本人的“合作”引诱面前,都表现了民族大义与气节。其中吴佩孚,被日本人恼羞成怒而秘杀。汉人与满人对中国的情结由此可见一斑。)

    12、

    国民政府的宪政:

    1924年孙中山重组国民党。召开国民党大会,并执行“军政、训政、宪政”三步骤。

    军政:即以革命军扫荡军阀,进行“北伐”统一全国,于1928年完成。开始进入训政期。由于中原大战以及党内分歧(如汪“太原约法”)等不同意见,于1931年,正式颁布“训政约法”;

    训政:即教导国民具有民主意识,以实现民选。“训政约法”原订于1936年结束,开始宪政。并于1936年5月拟定“五五宪草”,预备正式立宪;后因抗日战争而拖延,未能召开制宪国民大会;

    宪政:抗战胜利后,于1946年,召开制宪国民大会,并通过《中华民国宪法》,附带《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》,开始宪政。并于1947年1月1日公布,1948年5月20日“国民政府”改组为“中华民国政府”,从而结束党治,主权在民,在制度上进入宪政时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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